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和四川大学《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大教[2017]13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生物材料国家工程中心创新班”的实际情况,特拟定《四川大学“生物材料国家工程中心创新班”2021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从“生物材料国家工程中心创新班”中选拔优秀应届毕业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为国家培养生物材料、生物医学工程方向的创新型人才。
一、推免工作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对推免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进行考核。
2、在专业学习评测中,学习成绩与科研成绩和潜力并重,突出对研究兴趣、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的评估。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推免条件
中心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积极向上。
2、品行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学习成绩优秀,已修课程成绩(所有必修课程,计算公式附后)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50%。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复修读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成绩计算。
已修必修课成绩
4、具有较高的外语运用能力。对外语的要求,着重外语应用能力,尤其是学术科研相关外语能力,能满足跟踪学科发展最新动态、文献阅读及学术交流的需要。
具体标准如下:大学英语(含口语)课程加权平均成绩≥80分;或英语四级成绩≥568分;或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TOEFL成绩≥88分;或新GRE成绩≥310+4分;或IELTS成绩≥6分;或GMAT成绩≥600+4分。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执行。
5、创新创业能力特别突出、科研成果特别显著、专业水平特别高的,课程成绩和外语水平要求可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三、组织与领导
1、中心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组”),负责生物材料国家工程中心创新班毕业生的推免组织、考核、审定、接受学生咨询、申诉及处理等工作,组长由中心主管教学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中心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各专业负责人、教授委员会及教学督导专家代表组成,名单于推免生遴选工作正式开始前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实行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本年度推免工作小组组成:
组长:范红松 (副主任,教授)
副组长:田单 (党委副书记)
成员:王云兵、李旭东、樊渝江(教授)
秘书:于云龙、金蓉蓉、吴狄洋
2、中心成立由全体硕士导师组成的专家小组,负责生物材料国家工程中心创新班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推荐、考核及评定工作。专家小组成员不低于5人。
本年度专家小组组成:
组长:樊渝江 (教授)
副组长:李旭东(教授)
成员由具有硕士导师资格的专业教师组成。
四、推免生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1、向创新班各专业学生公布本推荐方法。推免工作分为推荐与接收两个阶段,两阶段工作在时间上互不交叉,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
2、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可向四川大学生物材料工程研究中心提出申请,向推免工作组提交书面或电子申请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8月31日)。申请材料主要包括:(A)个人简介(附件一提供纸质及电子版,附件二仅提供电子版);(B)自我陈述(附件三,要求在3000字以内,重点阐述科研兴趣、展现科学素养和创新潜能,中英文不限);(C)教务部门提供的已修必修课成绩及所在学院出具的专业排名证明;(D)在四川大学生物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参加科研创新实践相关表格材料(附件四,含科研创新实践时间段、科研创新实践内容、“一对一”导师姓名);(E)导师评价表(附件五);(F)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原件(附件六,七);(G)签署承诺书(附件八):承诺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符合学术诚信规范;承诺严肃认真对待推免结果,如果被录取并且符合入学条件,则遵守承诺,绝不浪费这一深造机会。
3、推免工作组组织专家小组,对所有具备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候选人材料进行科研能力评估与审核,专家组将科研能力评估成绩提交至推免工作组。
4、推免工作组根据推免生候选人经审核后的申报材料,计算推免生候选人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成绩、社会实践活动等成绩。以总成绩排序,按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提出推免生初选名单。
5、四川大学生物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将审定的推免生初选名单在中心网站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按程序上报教务处。在公示期内,凡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以真实姓名向中心推免工作组反映。申诉电话:吴老师85412848,邮箱bmcoffice@scu.edu.cn。对公示引发的异议,中心将查明情况,对确有问题的要严肃处理、公布处理结果并报教务处备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需进行二次公示。公示后结果经中心办公会通过,报送教务处审批。
6、所有获推免生需填写学校的推免系统,中心导出打印名单。
7、 所有获推免生在接收阶段需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8、所有推免工作的时间节点将在推免工作启动后以通知的方式告知。
五、评分细则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60%+科研能力成绩×35%+社会活动成绩×5%
2、学业成绩A,由已修课程成绩A1(总分60分)和本年级本专业排名计分A2(总分40分)组成,计算方法如下:
A = A1 + A2
A1 =
A2 计分详见以下表格:
本专业排名 |
前5 % |
5-10% |
10-15% |
15-20 % |
20-25 % |
25-30 % |
30-35 % |
35-40 % |
40-45 % |
45-50 % |
排名计分A2 |
40 |
38 |
36 |
34 |
32 |
30 |
28 |
26 |
24 |
22 |
专业排名由学生所在学院出具,计算所有必修课的成绩(百分制),以教务系统打印的学业成绩单为准,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中进行排名。
3、科研能力成绩,由推免工作组组建的专家小组,根据候选人提供的书面自我陈述(附件三)评判,及对参加科研创新实践相关活动(附件四)和实验室导师评估的评判(附件五),科研成果突出者有附加分(附件六)。
科 研 能 力 评 估 |
评分项 |
权重 |
标准 |
分值 |
备注 |
自我陈述 (参考附件三) |
50% |
对所研究课题相关领域背景、进展和未来学科发展的了解程度 |
0-10 |
合计最高分不超过100分 |
课题的研究方案,操作实验,和解决困难的能力 |
0-10 |
实验轮转和课题研究阶段的投入程度、所取得的结果、和导师的交流效果,以及和实验室团队的合作协调能力 |
0-10 |
已取得的研究结果的能力 |
0-10 |
具有强烈探索未知领域和学习新技术的能力 |
0-10 |
参加科研创新实践活动 |
25% |
参考附件四 |
0-25 |
导师评价 |
25% |
参考附件五 |
0-25 |
科研成果加分项 |
SCI论文及专利 |
参考附件六 |
0-20 |
4、社会实践活动等,包括文艺活动、体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以及校外公益活动等(评估细则见附件七)。由推免工作组综合计分。
5、体现科研能力与社会活动的获奖、成果、任职等必须是在四川大学读本科期间内取得的,获奖与成果等第一作者单位须为学生学籍所在学院或生物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社会实践部分须为学校、学院组织或经学校、学院授意或同意而组织的活动。
七、有关管理事项
1、获得免试资格者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并不得中途退出。
2、获得免试资格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a.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
b.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c.取得免试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考试舞弊、学术不端行为或受到处分;
d.在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80%(或B+);
e.体质测试成绩未达标。
本办法适用于2020年(含)以后的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如教育部有新的文件精神,则该工作指南将及时进行更新。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四川大学生物材料工程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四川大学生物材料工程研究中心
2020年9月23日
附件一:
四川大学生物材料国家工程中心创新班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生申请表
一、申请表及个人情况介绍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日期 |
|
民 族 |
|
照片 |
政治面貌 |
|
所在专业 |
|
学 号 |
|
课程成绩排名/专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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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
所修学分 |
|
课程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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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类型/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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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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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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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志 愿 |
拟申请推免学校、院系 |
|
拟申请攻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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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学术 情况 |
参加的科研创新实践活动 |
论文 发表 及 专利 |
论文与专利清单 计分: 注:请对照科研成果加分细则计分 |
获奖 情况 与 社会 实践 |
获奖名称与等级 参与社会实践等活动 计分 注:请对照社会实践加分细则计分 |
其他 活动 |
|
个人情况简介(300字以内) (请介绍你的学术背景、本科学习生活经历;在所申请的专业曾经做过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注:1. 栏目填不下可增加附页;2. 附本科正式成绩单; 3. 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成绩等能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相关材料附后。
附件二 基本信息简表
附件三: 自我陈述
(原则上填在生物材料国家工程中心创新班期间参加的科研创新实践)
创新班学生姓名: 学号:
控制在3000字以内,重点阐述科研兴趣、展现科学素养和创新潜能。可从进入课题组的科研实践中任选一课题。实验工作陈述,包括所做某课题的背景、实验方案、实验结果和讨论, 由导师签字证明真实性后,将纸质版材料交创新班班主任老师处;将电子版发送到其邮箱。 学生签字: 导师姓名: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四: 参加科研创新实践活动一览表
(原则上填在生物材料国家工程中心创新班期间参加的科研创新实践)
创新班学生姓名: 学号:
参加科研创新 实践时段 |
科研创新实践内容 |
“一对一”导师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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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四川大学“生物材料国家工程中心创新班”2021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导师评价表
(学生将自己的姓名、学号填好后将本表纸质版和信封提供给导师。请导师填写、签名,用信封封好并在封口处签字。由学生交到生材中心101办公室吴狄洋老师处)
导师姓名: 导师电话: 导师评价总分:
创新班学生姓名: 学号:
1.该同学在您实验室进行创新实践的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2.在实验室每周工作时长约为: 小时。(<10小时,2分;10-20小时3分;20-30小时,4分;>30小时;5分)
3.您对该同学在实验室工作的总体评价:优秀/良好/中等/较差(任选一项,分别计分5分/4分/3分/2分);
4.您评价该同学的学习能力:优秀/良好/中等/较差(任选一项,分别计分5分/4分/3分/2分);
5.您评价该同学的科学素养:优秀/良好/中等/较差(任选一项,分别计分5分/4分/3分/2分);
6.您评价该同学的创新潜力:优秀/良好/中等/较差(任选一项,分别计分5分/4分/3分/2分);
7.您评价该同学的学习勤奋程度:优秀/良好/中等/较差(任选一项,分别计分5分/4分/3分/2分);
8.您评价该同学的心理素质的评价:优秀/良好/中等/较差(任选一项,分别计分5分/4分/3分/2分);
9.您是否愿意接受该同学成为您实验室的硕士生:是/否(任选一项,分别计分5分/0分)
10.您对该同学的其他评语并打分(总分5分)
11.您已审核该同学的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其中无论文抄袭、科研成果虚报等学术不端行为。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六
科研成果加分细则
有突出科研成果的可作为附加分补充到科研能力成绩部分,加分分项累加,满分20分。以正式的文章期刊号或接受函,及专利批准证书或受理证书为准,并需导师及本人在文章首页上签字。论文和专利第一作者和第一通讯作者单位限定为四川大学,且研究内容必须与专业相关。
1. 发表学术论文
1.1 发表影响因子5(包含5)以上的SCI论文的第一作者(包括共同第一作者排第二名)加20分。
1.2 发表影响因子3-5(包含3)的SCI论文的第一作者(包括共同第一作者排第二名)加16分。
1.3 发表影响因子<3的SCI论文的第一作者(包括共同第一作者排第二名)加12分。
1.4 发表SCI论文的第二作者加8分,第三作者4 分,第四作者2分。第五作者及以后不加分。
1.5 说明
1.5.1 非实验性质的文章(如综述等),按上述同等级别的分数减半加分;
1.5.2 学术论文若还未正式刊发,可以接受函为证明,并附上文章(复印材料),并由导师出具证明。
1.5.3 若导师为论文第一作者,则从第二位排名开始计算。
2. 专利(只计发明专利,排名前4者)
2.1 获国际专利批准可加12分;获国内专利批准可加8分。
2.2 获国际专利受理可加5分;获国内专利受理可加3分。
附件七
社会实践加分细则
社会实践加分分项累加,满分100分。以证书或奖状为准。若尚未取得奖状则以学校、学院证明为准。
1. 学术类竞赛
1.1科学竞赛:主要指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及校级及以上与学科相关的科技、知识类竞赛奖励。获省级及以上科技、知识类竞赛者,排名第一者获以下分数,排名第一以后依次乘以0.7,0.5,0.3, 0.2,第五名以后不加分。
分 等 值 级 级 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鼓励奖 (优胜奖) |
国际竞赛 |
60 |
40 |
30 |
15 |
国家级 |
50 |
40 |
30 |
15 |
省、市级 |
30 |
20 |
10 |
6 |
校 级 |
20 |
10 |
8 |
4 |
院 级 |
10 |
8 |
6 |
2 |
说明:
1) 各等级竞赛的特等奖在相应等级的一等奖分值上再加10分。
2) 与学科竞赛无关的竞赛,如文体比赛等项目的加分参阅相关活动加分一项。
3) 比赛中获得金、银、铜奖,对应表中的一、二、三等奖。
4) 参加同一性质竞赛,在多个年度多个级别均获得奖项的,只能计算其中加分最高的奖项。
5) 校级比赛必须是学校相关部门为主办方,凡是学院之间联合举办的比赛视为院级比赛。学院举行的科技、学习型竞赛活动必须经过学院认可才予以加分。校级和院级举办的竞赛只计算加分最高的奖项,不累计加分。
1.2凡参加四川大学教务处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同学:国家级项目负责人加50分,主研10分;省级项目负责人加40分,主研8分;校级重点、一般项目负责人加30分,主研6分。多个大创项目只计算加分最高的项目,不累计加分。如果项目结题后经考核为优秀项目,负责人得分50分,主研10分,不再计算项目申报的等级加分。
2. 社会工作加分
2.1 担任校团委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加50分,部长加40分,副部长加30分,干事加15分;担任其他校级学生社团、自治组织等会长加30分,其它相关重要成员如副会长加20分,部长级干部加15分。
2.2担任院级团委学生会主席加40分,副主席加30分,部长加20分,副部长加10分,干事加5分;担任其他院级学生社团、自治组织等会长加20分,其它相关重要成员如副会长加10分,部长级干部加10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分管组织(如篮球队、足球队、礼仪队、辩论队等)队长加20分,其他成员加5分(必须以正式名单和人数为准)。
2.3 担任创新班班委加10分,寝室长加5分。担任本学院班长、团支书加5分。
2.4 说明
2.4.1以上加分相同性质职务只计算最高分,累计不超过40分。学生干部基本职务加分由相关老师予以认定。
2.4.2 其他职务加分情况由学生工作办公室依照实际情况进行裁定。
2.4.3 对于不积极履行职责者,经学院认定后不予加分。
3.荣誉加分
3.1个人荣誉加分
荣誉称号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校级 |
院级 |
社会实践优秀个人 |
60 |
40 |
30 |
20 |
10 |
百佳学生标兵 |
- |
- |
- |
20 |
10 |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
60 |
40 |
30 |
20 |
10 |
优秀学生/干部 |
60 |
40 |
30 |
20 |
10 |
优秀党员 |
60 |
40 |
30 |
20 |
10 |
优秀志愿者 |
60 |
40 |
30 |
20 |
10 |
军训优秀学员 |
- |
- |
- |
20 |
10 |
党校优秀学员 |
- |
- |
- |
20 |
10 |
团校优秀学员 |
- |
- |
- |
20 |
10 |
3.2集体荣誉加分
3.2.1 所在寝室被评为校级文明寝室,寝室长加20分,其他寝室成员加10分。
3.2.2 暑期社会实践考察队获得校级优秀社会实践团队,成员加10分,队长加20分;获省级或者市级优秀社会实践团队,成员加20分,队长加40分,获国家级优秀社会实践团队,成员加30分,队长加60分。
以上加分累计不超过60分。
4. 活动加分
4.1文体活动获奖加分
4.1.1体育类加分
等级 分值 级别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第4名 |
国际级 |
40 |
32 |
25 |
20 |
国家级 |
25 |
18 |
10 |
8 |
省市级 |
16 |
12 |
8 |
7 |
校 级 |
10 |
8 |
6 |
5 |
院 级 |
3 |
2 |
1 |
0 |
4.1.2文娱类加分
分 等级 值 级别 |
一 等 奖 |
二 等 奖 |
三 等 奖 |
鼓 励 奖 |
国际级 |
20 |
18 |
16 |
8 |
国家级 |
16 |
8 |
7 |
6 |
省市级 |
12 |
6 |
5 |
4 |
校 级 |
6 |
4 |
3 |
2 |
院 级 |
3 |
2 |
1 |
0 |
排名第一者获以下分数,排名第一以后依次乘以0.7,0.5,0.3, 0.2,第五名以后不加分。
备注:校级比赛必须是学校相关部门为主办方,凡是学院之间联合举办的比赛视为院级比赛。文体活动竞赛获奖者累计加分不超过60分。
4.2志愿活动加分
4.2.1 积极无偿献血者每次加20分,加入中华骨髓库加10分,捐献骨髓或者造血干细胞者每次加10分(以证书为准)。
4.2.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每次加10分;累计不超过60分。
4.2.3积极参与生物材料创新班相关活动,包括招生宣传、迎新晚会等每项加5分,累计不超过10分。
5.记实减分(该项减分应由辅导员、班支委执行,并广泛听取意见,查实后执行。)
5.1 受到学院通报批评者,一次扣20分。受到辅导员的年级书面通报批评者,一次扣10分。因考试不规范行为,受到辅导员老师诫勉谈话者扣10分。
5.2 在学院安全卫生寝室评比中得差的,寝室成员每人扣1分,室长扣2分,学生干部和党员扣2分;在学校安全卫生评比中得差的寝室,每人扣3分,室长扣6分,学生干部和党员扣6分。在校级寝室安全卫生检查中被查处的个人扣20分。
5.3无故不参加党、团组织生活者,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应当参加学院组织的大型指令性集体活动,一次扣2分,学生干部和党员无故缺席扣4分。
5.4 在综合测评过程中,恶意中伤他人、诋毁他人,经查实扣20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附加说明:
1、体现科研能力与社会活动的获奖、成果第一单位必须为四川大学生物材料工程研究中心或其学籍所在学院。
2、社会实践部分必须为学校、学院组织或经学校、学院授意或同意而组织的活动。
附件八
诚信承诺书
本人 承诺在生物材料国家工程中心创新班 年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评定中,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无误,并承诺严肃认真对待推免结果,如果被录取并且符合入学条件,则遵守承诺,绝不浪费这一深造机会。如有弄虚作假,则取消本人评选资格。若在评选过程或评定结果出来之后,发现有造假行为,则取消录取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